漫步在仁寿绿道
花香怡人,一片草木葱茏
街道干净整洁、道路平坦开阔
......
老乡们,你发现了吗?
遮盖住我们城市的“蓝顶子”
也在慢慢消失
大美仁寿的美藏!不!住!了!
2020年拆除违法建筑
制止违法占地等行为
仁寿,一直在行动
拆除“蓝顶子”
还给仁寿一片无遮盖的蔚蓝
你看,仁寿真的变了!
2020年6月至11月,我县已集中整治富民路上下段、陵州路二三段非临街面、毛家巷至213国道之间、陵阳社区、红兵商贸城、书院路二段、新南街,建设路二段等地段的各类违法违规搭建1700余处,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021年是“蓝顶子”等
违建拆除的收官之年
消除楼顶违建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
是为了维护咱仁寿
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
近期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将联合多部门持续对
县城规划区内的“蓝顶子”等
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直至全面完成
@仁寿人!
这份拆“蓝”宣传告知书请查收!
关于依法拆除县城规划区内“蓝顶子”等
违法违规建筑物的宣传告知书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构建美丽和谐宜居环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权益,维护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消除违法建设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助推“三城联创、大美仁寿”的实现,拟对县城规划区内“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二、时间安排
争取利用2020年和2021年两年时间彻底消除“蓝顶子”,确保不新增其它违法违规建设(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如蓝色彩钢、板房彩钢、砖混彩钢、砖混现浇、阳光房等建筑)。
三、拆除重点
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增加使用面积、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建筑物。
一是老城区内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擅自增加使用面积的“蓝顶子”。
二是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及其它道路两侧建设的违法违规建筑。
三是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违规建筑。
四是县城规划区居民小区内擅自搭建或设置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规建筑。
四、依法处置
当事人收到限期自行拆除违建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拒不执行自行拆除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实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
违建拆除过程中,对不听从劝导、拒不配合、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拆后处理
“蓝顶子”等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依法拆除后无任何补助和补偿。“蓝顶子”违建拆除后存在房屋漏雨的鼓励防水处理或改造成屋顶花园。
若防水处理后仍存在漏雨问题,按照“杜绝‘蓝顶子’、消除安全隐患、统一风貌样式、不新增有效使用面积”的原则,由业主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承诺,经街道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签署意见后自行整改。
六、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
举报电话: 12319 35031229
地址:仁寿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13号
拆除违建
仁寿才能进一步“蜕变”
构建美丽仁寿
离不开每一个仁寿儿女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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